来源:微信公众号“道中华”
近年来,海外兴起一股所谓“海上新清史”论调,看似试图打破“中国是大陆国家”的历史成见,实则依旧深陷西方中心主义的认知误区:强行将中国清代合理合法的海疆治理,套入西方殖民主义“海洋帝国”的扩张模板。
更应警惕的是,这种论调超越了单纯的学术讨论,隐隐与“新清史”相呼应——试图将中国海疆的治理归入“殖民叙事”,解构我国海疆治理的历史合法性。
中华文明是农耕、游牧与海洋文明多元一体的文明共同体。中华海洋文明的本色,从来不是向外侵略与扩张,而是对蓝色疆域的守护与共生。
▲赶缯船原为民间沿海的捕鱼船,后成为清代前期的主力战舰之一。图为英国马戛尔尼使团画家亚历山大所绘赶缯船。(图片来源:“中国航海博物馆”微信公众号)
(一)治海护边:清代海疆治理的传承与革新
“海上新清史”试图将清朝描绘成扩张性的“海洋帝国”,但这一论调在真实的万里海疆治理逻辑前无法成立。
与西方殖民帝国依靠坚船利炮进行海外掠夺截然不同,清朝海疆治理的突出特征在于内部的安全管控与防御属性。即便是备受争议的清初“海禁”与“迁界”,其本质也是极度保守的防御策略,旨在断绝海上的反清势力根基,而非争夺海外殖民地。
海疆平定后,清政府赓续宋元明以来的治海传统,以巡检司筑牢海防,以市舶司规范贸易,在流动的海洋社会中重建内部秩序,其中对渔民社会的治理便是最生动的写照。
渔船作为“耕海之具”,清代对其管理策略是宽严并济。渔民造船需经州县核查“确系殷实良民”并出具保结,方可烙印编号、发放执照。
针对广东与闽浙海域的风浪特点,清政府还对渔船的梁头尺寸与水手人数做出差异化规制。这不仅便于稽查走私,更巧妙平衡了航行风险与生产效率。
▲乾隆九年初刻本《海国闻见录》所附“沿海全图”系列图。(图片来源:“中国历史地理论丛”微信公众号)
在民生保障方面,清政府大力推行“按船摊征”改革,明确大中型渔船按额交税且“不得加增”,小渔船则免征,彻底禁绝了地方豪强圈占海面、勒取渔租的陋习。
为守护蔚蓝疆域,清代构筑起全链条海防保障:每逢渔汛,官府亲赴海岛点验商渔船只,确保“并无滋事之徒”;若遇海盗滋扰,则以“江洋大盗例”从严惩治,以重典治海。
▲水师提督船(外销画),关联昌绘于19世纪中期。(图片来源:“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”微信公众号)
面对海难险情,清政府严令官兵“急出汛船拯救”,更颁行《失事船只保护章程》,将救助纳入官员考核、联动民间力量,逐步完善海上救助体系。
在传统的陆地治理中,人们依附于土地生产生活,但以海为生的渔民则注定必须“随鱼逐流”。清政府推行的这一系列举措,是国家治理体系向海洋社会的合理延伸,充分证明了中华海洋文明的核心在于兼顾秩序与流动的安民之道,而非西方话语下的“殖民与征服”。
(二)融海纳民:清朝海疆文化的聚心举措
所谓“海上新清史”的核心谬误之一,是将清代对海疆族群的治理,等同于西方殖民帝国对岛屿及海洋原住民的隔离与剥削。然而,清代华南水上族群的命运转变,恰是对这一殖民叙事最有力的反驳。
在广袤的南部海疆,曾长期漂泊着以船为家、以水为乡、沉浮江海里的疍(dàn)家人。在明代,他们往往被贴上“贱民”标签,不许他们在陆地上定居及参加科举考试,不把他们和普通百姓同等看待,饱受歧视与压迫。
然而,清雍正七年(1729年)的一道上谕成为疍民命运的转折点:
“疍户本属良民,无可轻贱摈弃之处……准其在近村水乡居住,与齐民一同编列甲户”。
这道谕令破除了海陆二元对立,让疍民得以靠岸聚居,开启身份重塑的历程。
▲21世纪初的疍家渔港。(图片来源:作者供图)
为在陆地真正扎根,疍民修建宗祠,称其先祖为“南雄珠玑巷”移民。更有不少疍民承顶户籍,成为缴纳赋税的“编户齐民”。
当疍民的权益受损时,政府法度亦能及时护持。如乾隆八年(1743年),广东西江流域的豪强妄图霸占疍民赖以生存的鱼埠。高要(今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)知县顾彝挺身而出,立下《鱼埠归蛋民资生告示碑》,将鱼埠地点与经营者姓名镌刻于石上,严令“势豪土棍不得借端欺凌驱逐”。
清政府以法度为疍民的传统海域使用权定分止争,尽显“因俗而治、一视同仁”的治理理念。
随着生存空间扩展,地方官员积极为疍家子弟创设学堂、开蒙启学,求学之风在水乡日盛。光绪十八年(1892年),广州疍民卢维庆考中进士后入选翰林院庶吉士,用笔墨书香彻底改写了家族“浮家泛宅”的命运。顺德疍民吴全美更凭借赫赫军功逆袭为虎门水师提督,获御赐代表崇高荣耀的黄马褂。
▲卢维庆中进士的旗杆石夹(局部)。(图片来源:澎湃新闻)
从水上漂泊到入仕为官,疍民的身份重塑正是中华文明“兼容并蓄、教化同构”最生动的缩影。
如果用西方的“海洋帝国”模板来审视,这种跨越阶层的融合是不可想象的。
在近代西方大航海与殖民扩张中,殖民者对原住民往往采取严苛的种族隔离与剥削。
反观清代的海疆治理,其本质是文化认同的向心力与国家秩序的平等延伸。这种最鲜明的文野之别,让“海上新清史”生搬硬套西方殖民模式的企图不攻自破。
(三)守岛固疆:清代主权意识的宣示与彰显
在清代的海疆经略中,岛屿绝非肆意掠夺的“海外飞地”,而是跨越波涛的文明枢纽。
康熙年间,朝堂上出现“弃台论”,施琅上奏《恭陈台湾弃留疏》,力陈台湾乃“江、浙、闽、粤四省之左护”,促使康熙下决心统一台湾,从此开启长达两百年的岛陆同构进程。
当西方殖民者忙于在海外建立奴隶种植园时,清政府却在台湾广建书院、播撒儒学种子,孕育出汪春源、丘逢甲、郑鹏云、许南英等一批日后誓死捍卫台湾主权、维护祖国统一的核心力量。
光绪十一年(1885年)台湾建省,首任巡抚刘铭传大刀阔斧地筑基隆、淡水炮台以强海防,开煤矿、筑铁路、设电报局以推进近代化,对台湾少数民族秉持“民番皆朝廷赤子,理应一视同仁”的理念,使台湾迅速崛起为新兴的“海疆重镇”。
▲位于台湾新北市泰山区、有“北台首学”之称的明志书院。(图片来源:中新社记者 杨程晨 摄)
纵观清朝的海疆治理逻辑,不仅毫无西方话语中的“侵略性”,反而始终处于“反抗侵略”的守势。当西方列强依仗炮舰横行世界时,清朝正深陷“有海无防”的危机,在夹缝中艰难守卫蓝色领土。
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,日本商人悍然侵占东沙岛(属今东沙群岛),“拆毁天后庙,焚化渔民骸骨”。两广总督张人骏援引《万国公法》,以无可辩驳的历史铁证——东沙岛历来是中国渔民的传统渔场,那座被毁的天后庙正是中国渔民的信仰见证,令日本所谓的“无主地”谬论破产。
▲日本人侵占东沙岛铁证:东沙岛改名西泽岛木牌。(图片来源:封面新闻)
宣统元年(1909年),广东水师提督李准率水师巡视西沙群岛。水师将士在岛屿上勒石命名、鸣炮升旗,向世界庄严宣示主权。同年,两广总督衙门正式设立“筹办西沙岛事务办”。自此,南海诸岛实现了从“巡而不治”到“管治结合”的历史性跨越。
清代对台湾及南海诸岛的治理,不仅印证了我国“疆域不可犯、主权不可让”的原则底线,更充分证明了:岛屿社会的发展,始终是整个中华文明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。
▲《大清万年一统地理全图》。(图片来源:“南部战区”微信公众号)
从疍家港村的袅袅炊烟到台湾书院的琅琅书声,清代海疆实践展现了一幅恢弘的中华海洋治理画卷。它绝非西方语境下的“帝国扩张”,而是中华文明“守边安民”理念的日常实践。
在“岛屿中国”的视角下,浩瀚的波涛化为连通华夏气脉的内在纽带,星罗棋布的岛屿则成为中华海洋文明生生不息的传播枢纽。由此观之,陆地与海洋从未分隔,农渔牧耕交相辉映,共同构筑了中华文明不可分割的整体。
(作者单位:区缵,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、区域国别研究院;齐芳,中央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、区域国别研究院。本文依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“我国大陆地区博物馆藏台湾少数民族文物的整理与研究”(24SGC091)。)